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固定电话网短消息业务 第二部分 短消息终端和短消息中心之间的传送协议技术要求 |
英文名称: | Short Message Service Based on PSTN Part 2: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Transmission Protocol between Short Message Terminal Equipment and Center |
中标分类: | 通信、广播 >> 通信网 >> 各种通信业务服务 |
发布部门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毛言息产业部 |
发布日期: | 2003-01-22 |
实施日期: | 2003-01-22 |
首发日期: | |
作废日期: | |
提出单位: |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 |
归口单位: | 信息产业部科技司 |
起草单位: | 信息产业部电信传输研究所、中国电信集团公司、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、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、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、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、深圳市海力邦科技有限公司、深圳天资网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、比技信息技术(上海)有限公司 |
起草人: | 张薇、盛蕾、何桂立、顾丽丽、蒋力、丁震 |
出版社: | 人民邮电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2003-01-22 |
页数: | 39页 |
适用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固定电话网(PSTN)上短消息传送业务的实施。本标准描述了短消息传送的处理流程,规定了短消息中心(SMC)和短消息终端(SMTE)之间通过固定电话网传送短消息的各层协议。本标准描述的短消息终端与固定电话网之间的接口为模拟接口。本标准不包括ISDN终端与固定电话网之间数字接口的情况。
前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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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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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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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通信 广播 通信网 各种通信业务服务